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华南技术交易网建设与运营的批复》(粤科函成字[2007]171号)规定,为维护华南技术交易网(以下简称"华南网")的正常秩序和利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南网的省内各级市场管理主体分别是省、市(市、区)各级科技厅(局),省外各市场的管理主体为与广东省科技厅签约的单位。
第三条 华南网是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主办,深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综合性网上技术市场。
第四条 华南网以提高经济科技竞争为目标、以科研招投标为特色,政府通过科技资源、科技政策的引导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企业难题招标活动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华南网管理中心设在深圳市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责华南网的数据更新、维护与管理。
第二章 会员的条件
第六条 华南网实行会员制,任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人员个人和中介机构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第七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自然人,履行会员的义务,均可成为华南网会员,并享有会员相应的权利。
第八条 网站浏览者在华南网网站进行在线注册,提交身份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会员类型、地区、e-mail),即成为华南网的普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十条 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浏览普通网页;
(二)浏览和查询华南网提供的各类信息;
(三)可以在本网站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
(四)可设置个人博客或公司博客,申请设置自己的展台;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 会员必须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删除或归档过时、无效信息,否则将取消会员资格;同时必须保证不发布反动、淫秽、虚假和恶意信息和言论,否则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进一步追究该正式会员单位和联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会员应及时向市场提供签约和成交信息,反馈技术市场服务效果,如发布科技项目中标公告、删除过时信息等;
第五章 会员的地域性
第十六条 省级各级市场以及省外各市场在本平台上均有其博客,并可载入相应信息,浏览者申请会员后可根据需要进入省市县任何一级市场博客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七条 在各级技术市场的同一级别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华南网是会员用来发布和查询关于技术交易和投融资信息以及就某一项目进行协商的平台。但是,本网站不能控制所涉及的信息的质量、合法性、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网站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并遵守法律。
第十九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本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本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通告: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赔偿: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因您违反了法律而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致使第三方对华南技术交易网提出索赔要求,您必须赔偿损失给华南技术交易网。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对于不可抗力致使本网站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华南技术交易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深圳市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